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本区注册三年及以上,且在本区缴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已设置管理部门,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三、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四、近两年企业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服务收入占年销售收入的30%以上;
五、重视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5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30%;
六、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已认定为国家优势(示范)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或本年度已获得区级创新资金项目立项的企业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