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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时间:2018-07-2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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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点

技术创新项目(包括投资前保障、投资后保障)。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科技服务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科技服务业重点支持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科技金融、科技新媒体等专业科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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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优惠

技术创新项目定额补助10万元/项,主要用于补贴截至申报之日前一年的科技创新活动投入,各区政府对本辖区推荐的技术创新项目按不低于其实际获得的市拨付经费额度予以配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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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1、小微企业组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 
   
  (2)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上年度用于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4)同一企业限报名一个参赛项目。 
   
  (5)小微组企业市赛结果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政策对接,还需注意如下事项: 
   
  a)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不超过3次; 
   
  b)承担过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2018年12月31日前尚未验收;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3年;立项项目被终止,时间未超过5年。 
   
  (6)专题赛参赛企业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a)国际赛:股东中至少有一人为外国籍人士。 
   
  b)沪台沪港创业专题赛:股东中至少有一人为台湾省人士或香港特区人士。 
   
  2、成长企业组 
   

  (1)上年度营业收入:制造类企业3000万元以上、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2000万元以上,且前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4)具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申报技术创新项目的,申请企业用于已完成的科技创新活动投入应不低于40万元(已享受创新资金补助的科技创新活动投入不得重复计算),并提供100%已完成科技创新投入记账凭证清单(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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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1、小微企业组:1月10日9:00至1月29日16:30。 
   
  2、成长企业组:按照2019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申报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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